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

Access to Student Records

1974年《赌球网站》(PL93-380), 通常称为FERPA, 规定由学院保存的与学生有关的所有记录必须公开供学生查阅,未经学生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提供. 

Directory information

未经学生同意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将仅限于指定的目录信息. 行政协调会指定以下信息为目录信息:

  •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 Date and place of birth
  • Major field of study
  • ACC Email Address
  • 参与活动
  • Dates of attendance
  • 学位、证书和奖励
  • 以前就读的教育机构名称
  • 学生分类及入学情况

访问目录信息

根据德克萨斯公共信息法,目录信息被视为公共记录,必须向请求者发布,除非您向招生和招生办公室提交了书面请求,以使您的目录信息保密.

要保留您的信息,请提交 申请保留目录信息表格 在开学前12天内向招生办公室提交. 公众提出的公开记录请求可以在第12天后开始填写.  接收到的对目录信息的任何请求 after ACC已收到并处理了您的申请 请求保留目录信息 表格不会包括你的资料.  在您以书面撤销之前,您的请求一直有效.

Your rights under FERPA

你有权查阅学院保存的学生档案. 学院不需要提供记录的副本,除非, 因为距离太远等原因, 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可能查看记录. 复印可能要向你收费.

你有权要求学校更正你认为不准确或误导的记录. 如果行政协调会决定不修改记录,你有权举行正式听证会. After the hearing, 如果学校还是决定不修改记录, 您有权在记录中陈述您对争议信息的看法.

Generally, 学院必须得到你的书面许可才能公布你学生记录中的任何信息. However, FERPA允许大学公开这些记录, without consent, 向下列各方或在下列条件下:

  • 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学校官员
  • 学生转学的其他学校
  • 为审计或评估目的而指定的官员
  • 与学生经济援助有关的适当各方
  • 为学校或代表学校进行某些研究的组织
  • Accrediting organizations
  • 遵从司法命令或合法发出的传票
  • 在健康和安全紧急情况下适当的官员
  • 州和地方当局,在少年司法系统内,根据具体的州法律

Parent rights under FERPA

FERPA赋予父母关于子女学生记录的某些权利. 当学生年满18岁或就读高中以上的学校时,这些权利转移给学生.